自貿區(qū)注冊個體工商戶的注意要點
列行業(yè)的,還應當出具其他的有關證明:
1、申請從事機動車航客船運輸的;
2、申請從事飲食業(yè)、食品加工和銷售業(yè)的,應出具食品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機關核發(fā)的證明。
3、申請從事資源開采、工程設計、建筑修繕、制造和修理建議計量器具、藥品銷售、煙草銷售等的,應提交有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者資格證明;
4、申請從事旅店業(yè)、刻字業(yè)、信托寄賣業(yè)、印刷業(yè),應提交所在地公安機關的審查同意證明;
另外,請幫手、帶學徒的,還應報送與幫手、學徒簽訂的合同副本;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,應出具保險憑證。
根據《城鄉(xiāng)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》規(guī)定,個體工商戶改變字號名稱、經營者住所、組成形式、經營范圍、經營方式、經營場所等項內容,以及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改變家庭經營者姓名時,應當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;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,個體工商戶不得擅自改變這些項目。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,并不表明本站立場。